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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逾越销毁“红线”
来源:区保密局网站 日期:2016-11-01

切勿逾越销毁“红线”

 

肖艳芳

 

当涉密载体不再使用,需要销毁时,机关单位必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销毁工作,严格履行销毁程序,确保销毁安全。但在涉密载体销毁实践中,随意变卖、私自销毁、违规捐赠等问题却时常发生,给党和国家秘密安全带来严重损害。

 

贪图小利私自出售

   

    案例1:    2014年3月,某市环保局搬迁到新的办公场所。在搬迁前,该局安排办公室工作人员王某负责整理销毁有关文件资料。王某直接从大街上叫来1名废品收购人员,将清理出来的文件资料与报纸杂志卖出。在售卖过程中,王某的行为被有关部门发现。经鉴定,其中有1份秘密级国家秘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王某行政警告处分,对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蒋某进行诫勉谈话。

 根据有关规定,禁止将国家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但在本事件中,王某贪图小利,为求一时方便,擅自将涉密文件资料售卖给废品收购人员,性质较为恶劣,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可谓罚当其罪。

 

管理松懈 随意销毁

 

案例2:    2010年8月12日上午,某涉密单位文档处工作人员唐某发现,A纸业公司废品库房内存有部分标密文件资料,便立刻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经查,上述库存文件资料来自某中央驻地单位,其中有5份涉密文件资料(机密级1份、秘密级4份)。该单位办公室副主任陈某未经批准,擅自安排工作人员将废旧文件资料送A纸业公司销毁,并且没有派人监销。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陈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对办公室主任江某作出免职处理。

 根据关规定,机关单位送销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分类封装,安全运送,并派人现场监销。但在本事件中,陈某在安排销毁涉密文件资料时,既没有履行涉密载体销毁手续,也未派人进行现场监销,导致保密管理在销毁关口出现了问题。

 

思想麻痹 违规捐赠

 

案例3:    2014年3月,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B单位1台登记在案的涉密计算机不知去向。经查,5天前,该单位办公室主任张某认为,上述涉密计算机性能较差,便安排捐赠给对口扶贫村学校,用于学校教学。张某错误地认为,他之前已让人对计算机硬盘作了格式化处理,捐出去没有问题。经保密教育后,张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派人前往受赠学校,更换了涉案计算机硬盘并带回。

 根据有关规定,禁止非法捐赠或者转送国家秘密载体。在本事件中,张某作为B单位办公室主任,缺乏应有的保密常识,不明白计算机硬盘即使经过格式化处理也能进行数据恢复,便将拟淘汰的涉密计算机捐赠出去,亏及时发现,未造成泄密后果。

 

评析

 

 违规销毁涉密载体看似简单,但其中的泄密隐患不容小觑。如何才能有效地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笔者认为,应重点做好以下三点。

 第一,加强教育,让案例宣传入脑就违规销毁涉密载体事件的发生原因来说,涉密人员保密意识薄弱是根本原因。对此,必须要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深入宣讲保密应知应会常识,积极开展案例警示教育、窃密技术演示等大家喜闻乐见的活动,寓教于乐、潜移默化,循序渐进地引导广大涉密人员增强保密意识,绷紧保密弦,自觉管好涉密载体。

 第二,普及法律,让保密制度入心。发生违规销毁涉密载体事件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部分涉密人员不学保密法律法规,不掌握有关国家秘密载体销毁管理规定,或者对规定一知半解,理解上有偏差。不出问题时谁也不去学法,把规章制度当“门神”供着,把法律法规当“宝藏”藏着,没有做到真学真用,等到酿成大错后才想起规章制度的威严,被法律法规处分后才知道追悔莫及。涉密人员一定要把涉密载体管理规定当成行为自觉,时时刻刻严格遵守、慎行慎为。

 第三,主动作为,让保密服务入门。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做好保密服务工作,一是要积极开展废品收购保密检查工作,查处非法买卖行为,收缴非法持有的国家秘密信息资料,防止涉密载体流向社会。二是要把销毁的法律法规讲透,把警示案例的危害讲明,把销毁工作的标准要求、程序方法、服务方式等讲清,让广大涉密人员明白销毁工作的重要性。三是要主动担当涉密载体的销毁、维护、恢复等保障职能,疏通涉密载体流入服务机构的渠道,主动上门,跟进保障,贴心服务。

 

摘自《保密工作》201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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